任正非曾明确提出,华为的员工每年要保持5%的自然淘汰率。很多人也都曾对这一制度提出质疑。不光是企业,任何一个组织都必然存在落后者,但这些落后者之间是存在绝对和相对之分的。有人认为,对于那些相对的落后者而言,他们也很优秀,被淘汰是否可惜了?然而,这一制度的意义不止是完成优胜劣汰的使命,关键是它能够促进员工之间的竞争,帮助员工不断地提升自己的能力。
队伍不能闲下来,一闲下来就会生锈,就像不能打仗时才去建设队伍一样。不能因为现在合同少了,大家就坐在那里等合同,要用创造性的思维方式来加快发展。军队的方式是“一日生活制度,一日养成教育”,就是要通过平时的训练养成打仗的时候服从命令的习惯和纪律。如何在市场低潮期间培育出一支强劲的队伍来,这是市场系统一个很大的命题。要强化绩效考核管理,实行末位淘汰,裁掉后进员工,激活整个队伍。
华为虽然有着关于淘汰制度的明确规定,但在实施上也并不那么彻底。也难怪,华为自成立起就不断地在发展壮大,从十几个员工到十几万员工,吸纳的需求远比淘汰大得多。在华为的历史上,只有两次规模比较大的“淘汰运动”,还是在华为的早期。
第一次发生在1999年,当时是受中国移动和中国电信分拆的影响,华为因为损失了一部分订单而不得不在人力资本上节源,淘汰率达到了10%。第二次发生在2001~2003年的全球电信行业低迷期,华为一方面要减少招聘数量,一方面加大淘汰的力度,使淘汰率达到了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