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修法的供品,无论是供养佛部、莲华部、金刚部,都不应使用蒜等辛昧的物品,在《苏悉地羯罗经》卷一《献食品》中说:“葱、蒜、韭根,及余极臭辛苦昧等,不应供养。”
| 第四章 | 佛学中的法器
法器又称为佛器、佛具、法具或道具。就广义而言,凡是在佛教寺院内用于祈祷、修法、供养、法会等的各类器具,或是出家僧众修法及修行生活中使用的各类资具,都可成为法器。就狭义上讲,凡供养诸佛、庄严道场、修证佛法的资具,即为法器。
本章涉及到了60多种迥然相异的法器,一一介绍了法器的材料、形制、属性以及使用情况,以使读者对其全面了解。
佛具
◎供养用的佛具有哪些
在法器中,有一类是供养佛、菩萨等资具。如香华、灯明、饮食等。根据《陀罗尼经》卷三所说,供具有二十一种。如果不能具足备办二十一种,则略各香水、杂华、烧香、饮食、燃灯等五种也可以。
供在佛前的香、花、灯明、饮食等,称为供物,盛装供物所用的盛器则称为供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