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社会工作有助于平衡社会发展中“公”与“私”的关系,融合社会发展方式转变的运行机制
在社会服务的生产和分配中,计划和市场是两种不同的调节机制。计划经济体制时期,社会发展更多依赖国家管控,国家是资源的所有者和分配者,在最大限度上保证了公共需求和公共利益;市场经济体制时期,社会发展更多依赖于竞争机制,个体占有一定的社会资源和机会,可以凭借资源的占有情况满足自身的需求。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日益提高,“计划”与“市场”、“政府”与“社会”、“公域”和“私域”的界限日渐分明,以往以单一机制为主的发展方式已经远远不能满足发展的实践需要。推动社会发展方式转变,有必要建立以国家或公共行动为主导,市场或社会机制为补充的运行模式。只有坚持公共服务与管理为主导,才能使社会发展实现应有的公共目标,保证社会效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防止出现两极分化;只有适当引入市场机制,才能有效兼顾个体更多的自由选择,提升生活质量,实现个体充分发展。在推动社会工作服务过程中,一方面要承接政府转移的社会服务职能,为有需要人群提供普适性服务,促进人群福祉的整体提升;另一方面也要适度引入市场机制,提高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解决社会转型过程中出现的新需要、新问题,为有需要人群提供个性化服务,不断改善个体生活质量,真正实现“公”与“私”在社会发展中的有机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