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不要误会。女性主义否定的是“男性性”,而不是个体的“男性存在”。如果被分类为“男性”的人们,“希求得到完整的肯定”——这个希求对每一个人都是极正当的——那么,就像为“得到完整的肯定”而与厌女症斗争的女人一样,男人也必须与自己的厌女症格斗。
另外,关于男同性恋者,有个问题是,他们被视为“不是男人”“女人一样的男人”,一直被女性化,那么,男同性恋者就可以说是克服了厌女症的男人吗?其实,“变得不是男人”,并不等于“成为同性恋”。同性恋的男性是否克服了厌女症,我不知道。不过,塞吉维克指出,女性主义者对同性恋运动的理解,基于两种错误的前提:“一种是,同性恋者与所有女性可以超越时代地‘自然地’共同斗争,(略)两者的利害关系在本质上能够达成一致;另一种前提是,男同性恋者为厌女症的化身,是厌女症的人格化表现,也是厌女症的结果,甚至是厌女症的首要原因。”(Sedgwick,1985:30)她又说:“我相信这两种看法都是错误的。”在我看来,这两种极端的看法,可能都有几分正确,也都有几分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