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奴的实例中,最值得我们注意的是1555年杨继盛的遗嘱,他在被杀前写信给儿子处理后事,有一条说:
麯钺,他若守分,到日后亦与他地二十亩,村宅一小所。若是生事,心里要回去,你就合你两个丈人商议告着他。——原是四两银子买的他,放债一年,银一两得利六钱,按着年问他要,不可饶他,恐怕小厮们照样行,你就难管。
奴隶作为财产处分的实例,小说《今古奇观》“徐老仆义愤成家”是根据《明史》二百九十卷《阿寄传》写的:淳安徐家兄弟三人分家,大哥分得一匹马,二哥分得一条牛,老三被欺侮,分得五十多岁的老奴阿寄,寡妇成天悲哭,以为马可以骑,牛可以耕田,老奴才光会吃饭。老奴才气急了,发愤经商,发了大财,临死时说:“老奴牛马之报尽矣!”
二 《大明律》中的奴隶
驱口这一名词在明代似乎不大用了,奴隶的社会地位和生活情形却并没因为朝代之改变而有所不同。
为了维持阶级的尊严,庶民是不许蓄养奴隶的,《明律》四《户律》一:
庶民之家养奴婢者,杖一百,即放一奴婢从良。
良贱绝对不许通婚,《明律》六《户律》一:
凡家长与奴娶良人女为妻者,杖八十。女家减一等。不知者不坐,其奴自娶者罪亦如之。家长知情者减二等,因而入籍为婢者杖一百。若妄以奴婢为良人而与良人为夫妻者,杖九十,各离异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