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文化框架作为“真理”标准之一。科学史上常有这种现象:许多看来是有经验证据证明的理论并不为人们所接受,或被认为是错误的,而一些后来都被证明是错误的科学理论在当时却被认为是正确的;同样,在一个地方被认为是正确的理论在另一个地方却被认为是错误的等。所有这些都涉及文化框架问题,即必须从文化框架的角度来考虑真理标准问题。
通常有三种情况:一是个体的经验与特定的文化框架之间发生了冲突;二是某一文化框架由于历史嬗变的原因,其前后的判断标准发生了冲突;三是某一文化框架的标准与另一文化框架的标准发生了冲突。就第一种情况而言,某些经验事实在个体看来是存在的,但是享有某种文化的共同体依然拒绝相信它的存在。这是因为,文化框架的相对稳定性并不时时与经验尤其是局部的、个体的经验保持同步性;文化框架中那些抽象的结构、图式以及意义部分,与经验的关系常常是断断续续的关系。就第二种情况而言,某一文化框架范围内曾经被认为是正确的理论后来变成这个框架所不能容忍的对象,原因在于同一个框架自身发生了变化。例如,有关太阳中心说的萌芽或雏形,早在古希腊时期就已经有了。公元前四世纪至公元前三世纪的希腊天文学家阿里斯塔克就提出过太阳为宇宙中心的学说。这一学说的产生或者是基于天文观测,或者是基于猜测,但不论怎样,当时并没有引起人们的注意。直到中世纪,人们才逐渐接受这一学说,当然这个时期是已经发展了的哥白尼—伽利略学说。而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古希腊原有的文化框架经过中世纪的“洗礼”,自身已经发生了嬗变(虽然仍然是在同一文化框架之内)。就第三种情况而言,随着跨文化的交流,原来在一种文化框架内被看作“正确”的理论,因为新的、外来文化框架所提供的“视角”或看问题的“支点”不同,而变得不确定起来,甚至被当作是“错误”的东西。例如,在文艺复兴前后,阿拉伯-伊斯兰实验科学与古希腊-罗马两大科学文化框架,以及明末清初西学东渐时期,中西两大科学文化框架交流与融合的情形,就是如此。相关的讨论,将在第十二章中加以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