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驱者总是寂寞的,尽管他在1868年就提出“我手写我口”,1887年从理论上论证了白话文的合法性,但他的诗与他的思想在甲午战争前没有对文坛发生丝毫影响而处于边缘状态,这正如在1917年前鲁迅在日本的文学革命与胡适在美国的白话诗创作没有发生任何影响一样。只有在甲午战败而中体西用的文化选择方案破产之后,黄遵宪才进入主流文坛,他的主张与创作才对戊戌文学革命发生重大影响。1896年他称自己的诗为“新派诗”,并且提出了“新体诗”的概念。他在《酬曾重伯编修》一诗中写道:“废君一月官书力,读我连篇新派诗。”这时他的诗被梁启超当成是“以旧风格含新意境”的代表作而推为诗界革命的典范。梁启超在《饮冰室诗话》中说:“公度之诗,独辟境界,卓然自立于二十世纪诗界中,群推为大家,公论不容诬也。”
从思想史与文化史的角度应该充分肯定黄遵宪的进步意义,他被认为是中国走向世界的第一人,他的诗作所表现出来的强烈的感时忧国精神以及对国外新事物的接纳,也应该充分加以肯定。然而从艺术的角度看,他的诗歌的现代性追求仅是外在的词汇,而且这种西洋名物、声光电化的新词汇往往妨害诗歌的艺术性。钱锺书在《谈艺录》认为黄遵宪的诗“卑格”“俗艳”:“差能说西洋制度名物,掎摭声光电化诸学,以为点缀,而于西人风雅之妙、性理之微,实少解会。故其诗有新事物,而无新理致。”梁启超等人从感时忧国的文化启蒙与吸取西方新事物的大处着眼,钱锺书纯粹从艺术上着眼,导致了两个极端背离的评价。事实上黄遵宪那些“以旧风格含新意境”的诗确乎不是什么好诗,如《今别离》中的诗句: